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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招标采购办

根据< 江西省市、县() 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要求,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请至招标采购办报名。

参与投标单位至招标采购办报名并领取报价单填写密封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 41日上午11:00时(投标报价单送至校招投标采购办{至善楼3}),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时间201641日下午15:30。招标报价单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资质要求:有独立法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具有从事相关行业(或经营)的相应资质]和实际实施能力,并在投标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关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介绍或推荐具有相关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学校参与此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6684386

报名地点: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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