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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教职员工有偿介绍学生实习打寒暑假工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06-02 来源:党委办公室

各部门、教辅单位、教学学院:

寒暑假是大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良好机会,但目前多家网站和报纸披露,大学生打寒暑假工沦为了高校教师赚钱的渠道,部分老师从中赚取中介费或从学生工资里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自已的劳务费,引起广大家长的质疑和不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实训及寒暑假务工等相关工作的管理,根据学校党委会决定,现通知如下:

1.学校任何单位和教职工介绍学生到企业打寒暑假工必须向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报告备案,严禁向学生收取中介费或从学生工资里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自已的劳务费。

2.班主任、辅导员在寒暑假放假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学生去向的统计工作。

3.确因教学或实习实训的需要外出到企业参观或实习,必须由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学校将组织校纪委、招就处、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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