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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11-23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区司法局、普法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切实提高并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根据《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萍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赣司发[2016]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组织我市领导干部参加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年度部署安排,2016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内容包括:

1宪法及常识性法律知识;

2.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有关内容;

3. 党章党规。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围绕考试范围组织学习、培训和应试,省考务办在法治江西网(www.fazhijx.com)、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江西省司法厅网(www.jxsf.gov.cn)专设“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网页,提供在线练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并及时发布有关文件、考试安排、考试题库、学习资料等信息。

二、考试对象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驻萍单位)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中层以上(含本级)经营管理人员。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离退休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和考试地点

112780012131800,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网上法律知识在线学习与考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1216(星期五)下午15:0017:00,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的正科、副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统一试卷答题集中考试,地点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设立,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1217(星期六)上午9001100,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正科、副科级领导干部统一参加试卷答题考试,由各县区组织集中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按照省里要求,今年继续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13个试点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信访局、市国税局、市农业局)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对应省直单位单独组织考试,不再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

四、考试组织工作流程

1.报名。报名和统计汇总工作由各县区普法办和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负责法治宣传工作的科(处、室)负责,报名时应认真填写《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三、附件四),具体按领导干部的排序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于1127前报送一份到市普法办,另一份待考试结束后随试卷一起装袋上交,同时将报名表格电子档发至市普法办邮箱(pxpfb6767481163.com)。每份试卷收取试卷制作、考务等费用20元,由各单位报送报名表时统一缴交。

省属、市属条管干部和下派锻炼干部一律在当地报名,参加当地组织的考试。条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下属条管部门到当地报名,同时,条管部门将报名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召开考试工作会议。11月下旬,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会议,对考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信息录入。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考试的综合协调、沟通联络、信息录入工作,并于1127前将本单位参加网上考试的人员信息录入网上考试系统,并仔细核对参考人员的各项考试信息,涉及部门、单位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以确保参考人员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4.在线学习和考试。参加网上考试对象应在考试期间及时登录“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参加考试。考试系统在非考试期间将关闭,在线学习、练习和模拟考试照常运行。

5.领卷。试卷由省考务办提供,市普法办统一印制。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于121614:00后到市考务办领取试卷,市考务办设在市司法局305室。各县区考试试卷由市巡考人员携带。

6.考试组织和监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负责全省2016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萍乡考区组织工作。各县(区)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负责本县区内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市考务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到 各考点进行巡考。

考试前,监考人员应向参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当场开拆试卷密封袋;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装袋密封,加盖印章后送交市普法办。

7.评卷。参考人员的试卷由市考务办汇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评卷。

8.补考。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于1231上午8002017年元月51800,参加全省统一安排的网上补考。科级领导干部于1230上午9001100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补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补考组织工作,确保补考人员能够按时参加补考。

9.成绩保存与通报。20171月底前,各单位考试管理员将本单位参加网上考试的领导干部成绩下载分类保存。参加试卷考试人员成绩由市考务办组织试卷批改后统一将考试组织情况及考试成绩通报至各单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的年度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凭据,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把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要以此为契机,通过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考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考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2.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外,其他12个试点单位的下属县(区)单位,统一参加该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分类学法考法,不再参加所在县(区)组织的考试。

3.鉴于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应下属县(区)单位的分类学法考法由县(区)普法办负责组织。当地普法办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合并后的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并做好有关考试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4. 参加考试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防止代做代考,防止应付了事,要真正通过参加普法考试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对代考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

5.各县区普法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要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统计汇总、考场组织安排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拆、密封试卷,对试卷的保密工作实行责任制,坚决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6.考试组织人员应按报名顺序对本单位参考人员进行座位编排;考试时,要指导参考人员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报名序号;收集试卷后,要将试卷按参考人员报名序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叠放;封装时,要将本单位《2015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一同装袋;检查无误后,在试卷袋上签名,送交市考务办。

市考务办设在市普法办。联系人:高涛,联系电话:6767481E-mailpxpfb6767481163.com

 

附件:

1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流程表

2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厅级)

3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县处级)4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科级)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普法办

  2016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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